6月5日,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官微推送了一则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》,宁波市2018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涉及364个项目,征收建筑面积约793.84万平方米。原文发于宁波市人民政府网站。
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
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
甬政发〔2018〕26号
各区县(市)人民政府,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:
根据《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》的规定,市政府决定启动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。现将计划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为保障房屋征收计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,今年房屋征收计划分为计划项目和储备项目两类,计划项目为可直接启动实施项目,储备项目须经各区县(市)人民政府、开发园区管委会向市住建委备案转为计划项目后进行实施,既未纳入计划项目也未纳入储备项目的,应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二、2018年度房屋征收计划主要涉及旧城区改建、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,征收项目共364个,征收建筑面积约793.84万平方米,其中计划项目112个(详见附件1),征收建筑面积约272.92万平方米;储备项目252个(详见附件2),征收建筑面积约520.92万平方米。
三、各地要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,尽快组织实施计划项目,争取年内项目年内完成;未列入年度征收计划和储备项目的,不得作出征收决定。征收计划执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考核内容。
四、各地要认真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,严格落实国务院、省、市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规定,依法严格征收程序,深入推进“阳光征收”,确保公开公平补偿,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,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附件:
1.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项目表
2.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储备项目表
宁波市人民政府
2018年4月23日
附件1:
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项目表
合计:
272.92万平方米(住宅122.15万平方米,非住宅150.77万平方米);
15043户(住宅13555户,非住宅1488户)
海曙区
江北区
鄞州区
镇海区
北仑区
奉化区
余姚市
慈溪市
宁海县
象山县
宁波国家高新区
东钱湖旅游度假区
附件2:
2018年度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储备项目表
合计:
520.92万平方米(住宅197.25万平方米,非住宅323.67万平方米);
23124户(住宅21218户,非住宅1906户)
海曙区
江北区
鄞州区
镇海区
奉化区
余姚市
慈溪市
宁海县
象山县
宁波国家高新区
东钱湖旅游度假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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