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面新闻讯(记者 曹菲)4月18日,记者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,近日,中共四川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《实施意见》明确到2020年,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原则上城市按2000至4000户、城镇按700至2000户、农村按300至1500户常住居民的规模设置1个社区。
在提升社区治理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按照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的标准,配套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;到2020年,实现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,中心城区在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建设多功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;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%。
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无物业管理的老旧院落、无责任单位的小区、“幸福美丽新村”,普遍实行院落(小区)自治,自主选择自管、托管、共管等物业管理服务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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